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研究生培养单位。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领域)授权点。
近几年来,学校科研实力大幅提升,标志性研究成果不断涌现,服务国家和首都北京的辐射力日益增强,学校每年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数量在全国财经类大学中名列前茅。上海财经大学公布的《全球高校经济学研究力排名报告》中,学校经济学在2014-2018年五年总计名列全国第7名。我校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均为B+,并获批北京市高精尖学科,金融学、会计学获批北京市重点建设专业。学校主办的《经济与管理研究》、《人口与经济》均为CSSCI来源期刊。毕业生平均薪酬在中国大学毕业生薪酬排行榜上位列国内前列。
学校高度重视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构建了研究生培养项目资助体系:学术新人计划,为优秀博士生提供6万元科研资助,鼓励其发表高水平论文,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科技创新项目,资助博士生团队进行初期科研探索,为今后的科学研究打下良好的基础;科研成果奖学金,对博士生发表高水平论文给予最高每篇5万元的奖励,鼓励博士生们多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多出创新性成果。此外,学校还通过举办数学建模大赛、哈博(经管)博士论坛等活动搭建学术交流平台,促进博士研究生的科研融合。
为提高博士生国际学术竞争力和国际交往能力,学校还专门设立了“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项目”和学术会议专项资助,大力资助博士研究生赴国内外一流大学学习交流,师从一流导师开展科研合作。同时,学校依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鼓励博士研究生申请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为广大博士研究生搭建全方位的国际交流平台,提升博士研究生国际化水平。
新时代背景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将以“双一流”建设为契机,加快学校科研创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博士研究生提供自由、平等、广阔的发展空间!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欢迎广大优秀考生报考!
一、培养目标
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致力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相关专业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将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三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及报考条件选择一种招生方式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硕博连读考生的报考条件
硕博连读考生报考及录取详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管理规定》。
(二)“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报考条件
1.“申请-考核”制考生应为当年全日制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包括硕博连读生)或高等院校专任教师(以下简称专任教师)。
2.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的个人素质,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历、学位条件之一:
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和学位;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一年内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
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3.考生为全日制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硕士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原则上应为80分及以上,且无重修、补考记录;
(2)英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425分以上、雅思成绩6.0分以上、托福成绩80分以上、在英语类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潜力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至少独立或以除导师之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
4.考生为专任教师的,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本人研究方向和科研成果与申请专业一致或基本相符;
(3)五年内,至少主持过1项我校科研处认定的省部级(含)以上课题,或在我校认定的核心A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或在我校认定的权威B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
(三)普通招考考生的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的个人素质,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历、学位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一年内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
(3)其他正在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资审前获得硕士学位);
(4)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不含所报考导师)。
6.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批准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报名无效。
四、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20名,全部计划用于招收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考生,我校不对各招收方式做名额限制。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和全日制定向,其中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总指标的15%。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方向及导师、招生计划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指标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硕博连读考生选拔结果请随时关注我校研招信息网。
五、招生类型、修业年限及学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按录取类别可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一)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一般不超过六年。学费10000元/人/年,享受国家规定的补助和学校的奖助政策。入学时须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毕业时可就业派遣。以硕博连读方式及“申请-考核”制录取的考生(专任教师除外)必须选择非定向就业。
(二)定向就业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一般不超过六年。学费为10000元/人/年,不享受国家规定的补助和学校的奖助政策。入学时不转户口和档案,毕业时派遣回定向就业单位。
六、报名
报考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前现场资格审查,所有报名考试相关招生信息均在我校研招网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网站查询相关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认真准备网报材料和资格审查材料,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参加考前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出将被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七、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务必于2月23日之前将以下纸质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研招办(以收到日期为准)。
1.基本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印有照片并经本人签字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复印件;
(3)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语四、六级成绩,雅思或托福成绩,国外留学或工作证明材料等);
(5)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
(6)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证明;
(7)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要求两位老师中不含所报考导师),需密封后提交(硕博连读考生无需提供);
(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9)获奖、学术或其他证明材料;
2.申请-考核制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申请-考核的,在读证明须注明在读身份为全日制非定向。
(2)个人陈述(重点陈述科研计划、职业规划等内容,1500字左右);
(3)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需复印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本人成果页),并从提交的论文中选择一篇能够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论文做好标注;主持课题的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复印件;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须提供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
(5)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专任教师提供);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考生为专任教师的身份证明(专任教师提供);
八、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选)、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选)。
(1)硕博连读考生的水平考核(考试)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管理规定》执行。
(2)“申请-考核”制(含本硕博连读)考生的水平考核(考试)
考核分为两步:
①研究生院对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做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材料提交至学院或学科组。
②学科组对考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评价,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名单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申请-考核制考生水平考核(考试)不合格的可向研招办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办理参加普通招考水平考核(考试)的手续。此手续仅限未通过水平考核(考试)的申请-考核制考生申请,其他考生一律不予受理。
(3)普通招考考生的水平考核(考试)
普通招考考生的水平考核(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笔试形式。时间定为:3月13日。考试科目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具体内容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水平考核(考试)科目表》。
2.复试。
(1)复试考核由学院或学科组负责组织,考核时间拟定于3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我校研招网相关通知。
(2)复试考核分为专业课考试和综合能力考核。
①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科目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专业课考试科目表》。
②综合能力考核以学术答辩及交流问答等形式进行,考核时间为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学术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外语应用能力等进行考查。
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查与外文专业文献测试结合进行;
学术能力和创新潜质评价由考生对自己的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和科研计划进行阐述(汇报形式请按照各专业具体复试方案进行),并接受专家的提问;
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
思想品德评价由学科组在学术答辩及交流问答过程中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可要求思政相关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