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通知,天津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第二阶段考试分数线划定为:有学士学位考生在职研究生联考总分186分;不录取无学士学位考生;不录取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不接受调剂。请符合要求的考生来校进行第二阶段专业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笔试及面试(含专业英语测试)。届时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每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1.时间:1月9日下午13:00—17:00。
2.地点:天津科技大学河西校区行政办公楼三楼研究生院。
3.程序:资格审查、上交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领取复试准考证、签到、缴纳复试费90元/人(自备零钱)。
4.考生须携带的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考生凭借网上报名时注册的用户账号和用户密码自行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③《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5.注意事项:
持有党校、军校、地方院校、成人高考学士学位的考生同时须出具教育部学位中心认证处开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否则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教育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处网址。
资格审查表必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公章,没有独立人事部门的盖单位总章,考试期间工作单位变动的盖新单位章并附情况说明,格式不限,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二、考试安排
1.专业综合笔试时间:1月10日上午9:00至11:00。考试地点:天津科技大学河西校区,具体考试地点及时间详见复试准考证。
2.专业面试考核时间:1月10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复试准考证。
3.学术成果、工作业绩等材料自备并于面试时上交面试老师。
如遇特殊原因,考试时间有所变动,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通知,请考生在考试时间前后随时关注网上信息。
三、录取
1.天津科技大学将根据考生总分、本科就读专业与报考领域相关性、面试成绩、工作能力等因素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天津科技大学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1:1累加,所得总分排序拟定录取名单。
2.我校预计将于3月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3.录取通知书拟于3月发放,录取后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核查,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