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为做好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工作,根据学位委员会批准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北京理工大学作为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高校之一,现对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相关工作作出说明。
一、 北京理工大学报名条件
(一)同等学力硕士
1.北京理工大学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2、北京理工大学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其科研成果应获得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或部级三等奖2项,且有获奖证书。
3、近五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在重要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
二、报名方法
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硕士报名方法,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法。具体情况请参考学院网站。
2、资格初审及报到
北京理工大学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报到时间及相关信息将在网上实时发布,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理工大学申请人填写完整的《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最后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简况表》
(5)填写完整的《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关于接收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协议书》一式三份
资格评审结果另行通知。
北京理工大学申请在职硕士学位人员申请者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交信息及申请材料有误或不实产生的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三、申请硕士学位的课程要求及考试方式
申请硕士学位时所要考核的课程科目、内容及评卷标准都与该专业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一致,包括学位课、必修课、选修课。北京理工大学课程学习采取学分制,申请者必须按照所申请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制订培养计划,在四年之内修满规定学分。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北京理工大学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申请人须在全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申请答辩。
四、学位申请
申请者需在最后一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到学位办办理申请学位手续。学位办负责申请者的资格审查、论文答辩工作,硕士学位的人员,经审查合格被授予学位后,由北京理工大学颁发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