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贾宇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校长)
贾宇,1963年2月生,青海省贵德县人,中共党员,1986年6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引。
1979年至1983年,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3年至1986年,西北政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学习,师从著名刑法学家周柏森教授,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
1992年考取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1995年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1986年起任教于西北政法学院,先后担任助教、讲师;
1992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任硕士研究生导师;
1996年破格晋升为教授,任法律系副主任,1998年任法律系主任;
2003年任西北政法学院副院长;
2006年6月任西北政法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2006年11月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同时担任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刑法学博士生导师。
担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后,贾宇教授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锐意革新,明确指出“行政化是学术的天敌”,提出高等教育当前的中心任务是“回归大学本位”,采取了一系列以教学和科研为中心、以教师和学生为主体的改革措施,特别强调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特色,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办学思路。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它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