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光学工程研究生专业是光电工程学院下设的一个在职研究生专业,光电工程学院有2个系(测控技术与仪器系和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系)、3个专职研究所(光电测试技术研究所、光电信息技术研究所、光电微系统研究所)、1个教学实验中心、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西安工业大学光学工程研究生培养方案如下:
一、光学工程研究生专业培养目标
二、光学工程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
1.薄膜制造技术
2.光学元件制造与检测技术
3.微光与红外成像技术
4.光电信息处理技术
5.光电测试与仪器技术
三、光学工程研究生专业学习年限及学分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 2年,最长不得超过4年。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8学分,专业基础课不低于10学分,选修课不低于8学分,专业实践环节10学分。
四、培养方式
1.日常政治思想教育与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硕士生应该认真学好政治理论课,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及社会公益劳动等活动。
2.课程学习与课题研究并重,既要使硕士生深入地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又要培养他们科学研究和工程设计的能力。
3.理论联系实际,在打好坚实理论基础的同时,掌握与本学科有关的较先进的科学实验及工程设计技能,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4.学习上提倡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采取多种学习方式,教师要因材施教,启发学生深入思考,着重培养学生独立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采取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相结合的方式,联合指导专业硕士的课题研究工作。
五、光学工程研究生专业课程设置及学分
课程分为公共课、基础理论课(数学类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技术类课和选修课。公共课和基础理论课必须考试,专业技术类课程和选修课可以考试或考查,只有经过考核并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学分。专业技术类课程中包含一定的专业实践课程和工程实践课程。非本专业报考的硕士生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至少2门本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进行补修。该类课程的学分不计入培养的总学分之内。
六、实践环节10学分
研究生应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专业实践可以是在校完成导师课题,或者到企事业单位、研究所实习,实践实习活动结束后,研究生应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并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
学院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的专业实践工作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此项成绩在及格及以上的学生均可获得10学分,不及格者不计学分。
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七、学术活动及学术论文
研究生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学术讲座、科技展览等科技活动,结合本人的专业实践环节进行总结和提炼,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结合本人参加学术活动的总结报告。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应不少于半年时间;要经过文献检索、调研、开题报告、工程设计与实践、论文写作及论文答辩等环节。
1.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
1)论文选题应着重选择对国民经济具有实用价值的课题,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等。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一般应在第三学期末提出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在提交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的同时应提交参考文献综述报告,否则不予以受理。
2)开题报告的内容、要求和规范应符合“西安工业大学硕士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规定”,并在导师所在的院(系)做开题报告,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修改。经导师同意后,做出学位论文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
2.学位论文的要求
1)学位论文至少应在设计方案、测试技术、仪器设备、工艺方法等方面有一定的技术改进;
2)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与他人共同研究的部分应加以说明;
3)硕士论文的撰写执行《西安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规范》。
3.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生修满规定的学分和必修的实践环节,达到学校对专业硕士的各项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组织评审,答辩通过后,经院(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方可申请授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