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法学院包玉刚爵士公法讲座教授安东尼·卡蒂(Anthony Carty)教授发表了题为“国际秩序的哲学基础,西方视角的症结(Philosophical Foundations with International Order, problems with Western Perspective)”的演讲。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合作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敬乂嘉博士,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专职研究人员吴冠军博士担任评论嘉宾。复旦大学特聘教授、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邓正来主持了本次讲座。复旦大学高研院研究人员吴冠军博士担任同声翻译。高研院专职研究人员纳日碧力戈教授、孙国东博士、陈润华博士出席了本次在职研究生讲座。 邓正来教授欢迎安东尼·卡蒂教授来到高研院世界社会科学高级讲坛演讲。他向在场的听众介绍了卡蒂教授的学术经历和研究论著,并介绍了两位评论嘉宾。 在演讲伊始,卡蒂教授提出了中国学者向他提出的问题,即为何必须要为国际秩序奠定一个哲学基础?卡蒂教授举出了面对此问题的两种不同的态度:一种是欧洲研究国际关系的学者态度。他们一直在为国际社会探求一种基础,但是由于在实在论者(realist)和非实在论者(irrealist)之间,建构主义者(constructivist)、制度主义者(institutionalist)和规范主义者(normalist)之间存在着巨大分歧,始终未能对这种基础达成一致同意。另一种态度是国际法学者的态度。与研究国际关系的学者态度相反,他们不考虑如何为国际秩序提供一种基础,鉴于从G7到G20打开的国际合作领域,他们非常乐观地相信通过妥协以及有耐心的协商最终会化解国际矛盾,实现良好的国际秩序。针对第二种态度,卡蒂教授举出了国际上出现的若干军事紧张局势(例如,美国在伊拉克发动的战争,巴以冲突持续不断,美国与英国为对抗阿拉伯国家的恐怖主义而进行的军事合作,中国东海、南海的海域冲突以及韩国与朝鲜的紧张局势),以证明这种乐观信念还为时过早。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卡蒂教授提出有必要从历史的、哲学的视角出发思考国际社会中为何会有一些国家使得构建安全的国际秩序变得很难的问题。 卡蒂教授通过解读一些西方法哲学家和政治哲学家们的文本,开始对西方的“国际社会”(international society)概念进行批判性的分析。西方的“国际社会”概念的第一个特征,在卡蒂教授看来,是使像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和罗马教皇那样的等级权威失效,自1648年威斯特伐阿利亚体系建立以来,国家之间一直保持着主权独立和平等的关系。以瑞士国际法专家Emir de Vattel在《国际法:运用在行为和民族主权事务的自然法则与原则》(The Law of Nations)中所论证的观点为基础,卡蒂教授对此表示担忧,并尝试论证了下述观点:在国际社会如果缺失权威,就会使国际关系丧失确定性,并且容易引起恐慌。卡蒂教授同时指出,这种权威是通过相互同意确立的,这种互惠的同意在当下的国际社会显得尤为重要。西方的“国际社会”概念的第二个特征,在卡蒂教授看来,是十分复杂的,因为它贯穿了整个西方文明。16、17世纪西方文明危机被哈佛大学政治哲学教授Richard Tuck解释为一种存在于经院哲学和人文主义之间的“古今之争”。遵循Tuck的观点,卡蒂教授指出,以Victoria和Suarez为代表的萨拉曼卡学派(Salamanca school)的神学家们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观点,认为每个社会、每个人都旨在融入一种宇宙秩序(a cosmic order),因此通过遵守自然法就能避免国际社会之间的冲突。然而,当将人类的能力视为无限的西方现代性产生之后,这种先定的宇宙秩序逐渐被竞争和对抗所取代,战争成为解决利益冲突的终极手段。在卡蒂教授看来,关于国际社会的一种古典的、中世纪的观念是更加有包容力的、更加和谐的,并且它与儒家和新儒家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他更倾向于恢复这种古典的、中世纪的观念,以便能够解决在当下国际社会中出现的诸多利益冲突和用战争解决这些冲突的病态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