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核能与核技术工程方向能源动力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项目培养以其本身的科研结构特点呈现出 多学科、多方向的专业结构。从反应堆的结构设计、操作运行、安全控制、燃料制备、废料处理、新能源技术、管理政策与环境评价等方面,涉及了核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与电气工程等七个一级学科,十一个二级学科。此外,在工程管理硕士、工程博士以及在职工程硕士等领域也进行在职研究生人才培养工作。
【专业领域】085803 核能工程
01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报考条件】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初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1英语(一)
科目三:301数学(一)
科目四:941能源动力综合
【推免招生】
本专业面向全国院校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我校和学院接收推免生相关规定,申请免试攻读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项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并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考生填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后,到生源所在地省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并按各考点要求进行报名。
【培养方式】非全日制学习,非全日制周末上课,实行学分制;
【学 制】2年;
【学 费】720000元,按学期交;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授予能源动力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