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核科学与技术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项目学生掌握某一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核能与核技术工程主要研究:核动力系统的设计、研究及运行管理中的物理、热工、控制及安全;辐射与物质的相互作用、辐射测量技术、辐射工艺;新型萃取剂、络合剂、氧化还原剂的合成及其在后处理分流流程中的应用等;核环境保护、辐射防护最优化和核辐射事故应急等相关领域。
一、注册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的人员,均可申请同力申硕;
二、招生学院
1、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三、提交材料(含电子版文件及扫描图片):
1、申请同力硕士学位资格注册信息表、资格审核表;
2、学士学位证书和学位认证报告(可登录‘学位网’进行认证);学历证书原件;如持国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科研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四、课程培养与学位申请
申请注册生效后,根据接收注册学院要求,按照学校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培养计划,选修研究生课程(具体事项见相关通知),开展相关学习。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按规定开展学位论文工作。
关于培养、学位等具体要求,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查看我校相关文件规定。
五、相关说明: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无毕业(学历)证书;
2、申请人如未按时完成所规定任何注册环节均视为本次申请无效,且逾期不补;
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同力申硕人员学习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
4、培养费一经缴纳,一律不予退还(如需单位抬头票据网报时须在注册系统对应栏目注明,否则均为个人名称);
5、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6、在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申请材料舞弊作伪或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已授予学位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其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