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接受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班(在职研究生)培养具备环境科学与工程的基本知识、基本能力和专业素养的环境学科复 合型人才,能够在高校及研究机构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或进入企业、研究院所、高校、机关等部 门从事环境保护相关工程、科研、教学或管理工作。
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是培养环境科学与工程高级人才的教学科研基地。下设环境科学、环境工程、资源环境三个系,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环境学科跻身ESI前1%,入选山东大学“学科高峰计划”重点建设名单,并是山东大学“双一流”学科群“化学与物质科学”组成专业之一。
一、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优异成绩。
二、研究方向:
01 环境工程
02 环境科学与健康
03 环境生态
三、全国统考科目:
1、应试语种:英语;
四、考试大纲及指南、版本: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第六版);
五、培养管理
我校将对资格确认通过者进行入册、转为在册申请人,认定为新生,并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入学报到须知。新生须按通知要求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在册申请人自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须在五年内通过我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在册申请人须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完成。
六、学位授予:
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山东大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