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和东华大学2017年推免工作文件精神,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的选拔办法,依据推免候选人复试后总成绩,综合考虑推免候选人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分类择优录取。
二、推荐、复试、录取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组建复试专家小组,由5位以上专家组成。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当年无亲属涉考的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担任,由学术带头人或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担任组长;由专职教师担任复试小组的秘书。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中,凡与被复试考核者有亲属关系者,必须回避。
三、复试人选
根据报考名单,取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复试。
四、复试形式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学术型研究生复试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每位专家在复试的基础上应独立评分。推免候选人的复试成绩为复试专家小组全体成员的评分之算术均值。
五、复试内容
1.申请材料评价(25分)
①各类竞赛获奖及证书(15分);
②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10分)。
2.专业综合面试(60分)
①掌握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情况(15分);
②掌握专业知识情况(15分);
③思维与反应能力(含分析与应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10分);
④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10分);
⑤对所学专业的认识(含敬业精神、合作精神)(5分);
⑥本科阶段综合表现(含思想道德品质、人文修养)(5分)。
3.外语应用能力(15分)
六、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100分)=申请材料评价成绩(25分)+综合面试成绩(60分)+外语应用能力成绩(15分)。
2、录取原则
依据推免生复试后总成绩,综合考虑推免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结合招生名额,分类择优录取。
3、复试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对学生认真负责的态度,提前在本学院公布复试地点、时间、内容及方式,复试打分过程向学生公开。
复试期间,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过程规范,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