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参加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其中报考教育博士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其中,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仅限招中小学教师),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华中师范大学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七)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行字288号)文件精神以及相关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简称“应届生”,需在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简称“往届生”)。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需提供个人相关科学研究成果,同时提交1—2名同行一流专家(原则上应与华师行字288号文件第五条所列的导师水平相当)的亲笔推荐信。
3、具有较强的外语水平。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可适当放宽对外语水平的要求。
4、达到各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及网址
(一)网上报名时间:
“申请—考核”制:
11月24日——12月22日
普通招考:
1 月 18 日—— 2 月 28 日
三、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必须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150*200像素,大小9—10k,jpg格式,蓝底)。
2、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确认准确无误后再提交;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华中师范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登记表为*.pdf格式,请先安装PDF阅读器)。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承担。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的资格审核与考试
(一)只有满足网报信息已提交、报名费用已缴纳、全部材料已寄送、合格照片已上传的考生才能视为本年度报名成功,才能被准予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以上四项任何一项不满足者,均视为本年度报名不成功,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请考生随时登陆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关注博士生报名手续办理的审核进程(截止时间为3月15日)。如有疑问,请考生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
(二)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录取阶段进行。因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报名或申请资格、考试或考核资格、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与推荐人一并记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提交司法机关量刑处理。
(三)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初试
1、下载准考证的时间
4月9上午9:00---4月15日上午12:00,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2、初试时间
4月14日---4月15日。
具体安排如下:
4月14日上午8:30---11:30考试外国语
4月14日下午2:00---5:00 考试业务课一
4月15日上午8:30---11:30考试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4、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100分。
(四)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
复试与初试分开进行。请考生在初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研究生院和招生学院网站查看关于复试工作安排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