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大学政治市场经济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按照学校规定招收10%大专毕业学历且在工作岗位上有突出成绩者,均需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北京大学政治市场经济经济学在职研究生,培养掌握坚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经济学专门知识,能对社会经济运行进行理论分析或实际决策,具有创新能力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的人才。
三、报名费及时间
限额招生40人。
四、资格审查及确认
我院(系)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五、业务考核及录取
1.我院(系)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2.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必修课(10门,共30学分):
(1)微观经济学 (6)发展经济学
(2)宏观经济学 (7)国际金融
(3)现代营销管理 (8)货币银行学
(4)财务管理 (9)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5)经济体制比较研究 (10)财政学
选修课: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证券投资分析、资本运营、企业文化
七、教学方法及考试
1. 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发讲授提纲和教材,规定必读书目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3-4门专业课,利用业余时间上课(周六、周日)。
2. 考试方式为:研究生院在统一规定时间内(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月的第四周)组织题库式闭卷笔试。不包括申请学位人员进入论文阶段后的费用。
八、学习年限及收费
1. 学制一年半。
2. 学费一次性交清。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教材费1000元/人。
九、学员结业及证书
1.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