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考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各位考生:
1. 请网报前详细阅读《全国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内蒙古自治区网报公告和内蒙古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且符合报考条件后,认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填写的信息务必详实;
2. 考生自审合格后再报名,否则造成不发准考证、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3. 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填写联系电话,请至少在不要更换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通知研招办)
4.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复试时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