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研究生是金融学院下设的研究生专业,金融学院设有金融系、投资系、金融工程系和保险系等4个系。广东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经、管、法、文、理、工、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第一所以财经为特色的学校、中国大陆第一所以商科与法律为教学特色的高等学府。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在职研究生培养方案如下: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能从事金融理论研究及银行、证券、保险等实际部门工作,具有创新及应用研究能力的复合型高层次金融管理与研究人才。
二、研究方向
1.金融理论与政策
2.资本市场与投融资
3.金融工程
4.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三年,均为脱产学习。对于提前完成规定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研究生,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但学习时间不少于两年。
四、培养方式和方法
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指导小组共同培养的方式。研究生学习采用系统基础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导师指导与研究生自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注重科研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训练和培养。
在职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对课程学习、学术活动与文献阅读、专业实践、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
五、课程设置及要求
1.课程分为学位课、必修课、选修课三大类。
2.公共选修课程中,按教育部要求,“自然辩证法概论”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两门课程必须选修1门。其它选修课由学生与导师协商,并由导师最终负责确定。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可在本学科所设选修课及其他学科开设的课程范围内选择。
3.同等学力及跨专业报考的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要求在第一学年完成西方经济学、统计学、国际经济学、金融学等4门本科核心课程的学习。补修课程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补修课程的成绩不合格,不能取得论文答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