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项目致力于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权籍管理、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自然资源调查与评价、国土空间规划、不动产估价与管理、土地制度与政策等理论与方法研究,培养能够从事公共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胜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管理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学科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门类,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在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资产评估硕士、法律硕士、体育、翻译硕士、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艺术硕士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领域】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01 土地调查与评价
【报名条件】
申请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人员,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之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已获得学位为国(境)外的,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位专业的毕业研究生同等水平;
3、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或同意。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以外的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考试科目】
1、外国语水平考试:英语
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公共管理
注:
1、考试科目具体按照《关于做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如有变化,以国家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2、入学后,即可申请参加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
3、每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考试大纲】
英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第六版;
公共管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公共管理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第三版;
【培养管理】
培养管理分为课程学习阶段和学位论文阶段: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以不脱产形式参加学习,校内面授时间集中在节假日,申请人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
2、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通过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全国统考,4年内未通过者,学校不接受学位申请。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进入第二阶段培养过程:
1、申请人通过上述考试后双向选择论文指导教师,并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论文开题、学位论文撰写及论文答辩;
2、申请人具备以上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3、第一、第二阶段的学习期限合计不超过5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通过者,学校不再受理学位申请,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学 制】培养年限从学生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开始计算。
【学习地点】南望山校区
【费 用】
培养费标准及收费方式按当年学校收费公示的标准收取;
费用可分两阶段在学校缴费平台完成;
参加国家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费用自理;
申请人因来校学习,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项目性质】
本项目在性质上属非学历教育,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
【学习流程】
提交报名申请-预审通过-入学缴费-发放入学通知书-开课注册及现场确认-学位统考报名(每年3月中旬)-参加考试(每年5月,单科成绩60分及格)-结业-通过论文答辩-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