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为了满足社会对医药卫生高级专业人才的需求,根据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四川大学拟继续招收优秀在职医务人员学习研究生课程。为此,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四川大学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1、申请人入学前已获得医学学士学位且在相应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2、提交单位同意本人学习研究生课程的公函(注明拟定学习的专业)、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张一寸照片。
二、医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
按四川大学相同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
1、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生理学、神经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法医学、医学生物化学及细胞生物学、医学神经生物学、医学生理学与时间生物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特种医学、生物医学工程 ;
2、临床医学院:生理学、遗传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循证医学、移植科学与工程学、临床药物与器械评价科学、眼视光学、临床遗传学、母婴医学、医学信息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药剂学、护理学、医院管理与卫生政策;
3、口腔医学院: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口腔基础医学、口腔医学。
4、公共卫生学院:统计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健康与社会行为学、公共卫生检验学、公共卫生、医院管理与卫生政策、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5、药学院: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临床药学、药事管理学、天然药物化学、药学;
6、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有机化学、化学生物学、生理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纳米材料与纳米技术、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人类重大疾病生物治疗、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学;
7、循证医学教育部网上合作研究中心:循证医学;
8、再生医学中心:化学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口腔临床医学、药理学;
三、结业证书:
学习研究生课程的目的在于改善在职人员知识结构,提高在职人员业务水平。课程学习结束后,成绩合格者发给“四川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四、申请硕士学位:
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符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按学位办和四川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在职申请硕士学位。
同等学力申硕先学后考,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符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按学位办和四川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在职申请硕士学位。
根据四川大学医药卫生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显示。申请人入学前已获得医学学士学位且在相应专业工作三年以上。提交单位同意本人学习研究生课程的公函(注明拟定学习的专业)、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张一寸照片。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符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按学位办和四川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在职申请硕士学位。
没有本科学士学位可以参加四川大学研究生进修班学习,不能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