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体系完备,优势学科明显。拥有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教育、成人教育及留学生教育。拥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学位8个领域授权点,46个本科专业及方向,10个高职专业。现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特色专业,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4门上海市精品课程,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上海市教学团队,15个上海市教育高地和1个上海市高校E研究院。上海海洋大学在职研究生专业在环境保护、物种保护、遗传育种、食品加工、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水产养殖、农业经济与管理等领域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持有国务院学位办颁发的学位证书),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并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一定的成绩。
申请人可于每年3月或9月持所在单位介绍信直接或用信函方式向我校研究生部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报名表。
申请人在交报名表时,应向我校提供以下有效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
2、最后学历证明。
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4、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二、水产养殖在职研究生专业方向:
水产动物种质资源与种苗工程
水产动物遗传育种
水产动物抗逆性研究和应用
水产动物繁殖与发育生物学
水产动物健康养殖
水产动物营养学
水产动物营养学
水产饲料及饲料加工工艺学
水产生物饵料学
水产动物疾病学
水产动物免疫学
水产药理学
三、学位授予
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必须按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通过全部课程考试,修满 34个学分;考试要求必须与我校研究生同堂同卷考试。
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学校规定的研究生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由学校指定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之内完成。
提交的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或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证明信,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论文用中文撰写,论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论文答辩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在通过上述考试和论文答辩后,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不涉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