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是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一个重要环节,南京师范大学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覆盖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1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覆盖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199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本科专业9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学科已涉及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南京师范大学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1. 法律硕士
联考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95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
2. 教育硕士
联考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70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英二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3. 艺术硕士
音乐领域: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不低于90分,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不低于89分。
美术、艺术设计领域: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
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资格审查
按学位办通知要求,本年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前进行。所有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复试前均须参加资格审查,请考生按如下流程办理:
1.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
2.将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表的照片区域也须加盖公章)。
教育硕士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为市、县区教育局或教委人事部门。
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的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3.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毕业证书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备复印件一套)于2016年1月1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至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须将按序装订好的资格审查表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南京师范大学留存。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备复印件一套)。
三、复试
复试主要检查考生的业务能力、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科研能力等。
1.政治理论考试:所有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须参加,考试将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16日18:00—20:00,考试地点为仙林校区,具体考试安排见后续通知。
2.其他科目考试(含面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17日,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四、录取
各类别均在招生限额内按综合成绩的高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校研招网公示。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法律硕士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70% +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
教育硕士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50% +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25%+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25%。
艺术硕士综合成绩=初试专业考试成绩×(100/初试满分)×7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30%。
2.复试中政治理论考试、其他科目的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3.法律硕士中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南京师范大学当年招生限额的20%。
4.艺术硕士中专科毕业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五、其它
1.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和录取。
2.今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