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土木水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着重面向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海洋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等领域的重大需求,服务交通强国、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瞄准世界土木水利学科领域学术前沿,培养掌握扎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学科前沿动态,具备独立从事土木水利领域科学研究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和专业技能的行业在职研究生人才。
一、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后满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方向:
1、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01 土木工程
02 市政工程
03 人工环境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等)
04 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2、船海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水利工程方向)
01 土木工程
02 水利工程
3、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桥梁与隧道工程方向)
01 桥隧设计理论
02 桥隧智能建养技术
03 桥隧检测与施工控制技术
04 桥隧安全监测与评估方法
三、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选一);
302数学二;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951工程流体力学;
船舶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866工程力学;
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952力学基础
四、学习方式:全日制。
五、学 制:基本学制为2.5年。
六、学历与学位
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学校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