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项目在老舍研究、林语堂研究、鲁迅研究、音乐文学研究、诗歌研究、自由主义文学思潮研究、台港文学研究等方面形成了特色。以此为基础,中国现当代文学硕士点在以下三个方向上面向全国招生:现代著名作家与文学思潮研究、新诗文体学与音乐文学研究、台港澳及东南亚华文文学研究。
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汉语言文学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汉语国际教育获批福建省一流专业建设点。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一级学科硕士点和专业学位硕士点(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心理学在职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在职研究生、光学工程、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翻译硕士、电子信息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资源与环境硕士、风景园林硕士、音乐硕士、国际中文教育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等),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
【报名条件】
申请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人员,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之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学位;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学位获得者。
2、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我校规定的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标准。
3、获得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提出申请。
【课程学分】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
其中,公共必修课程7学分,专业必修课程不少于14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1学分。必修课70分以上为及格,选修课60分以上为及格。
原则上,除公共必修课程外,专业必修课程的学分每门不超过3学分,选修课程的学分每门不超过2学分。
【授课形式】
1、同等学力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过程分为课程学习考试和学位论文两个阶段。
2、一般集中周末授课;
3、跨专业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5-6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学 制】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培养过程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通过国家统考和课程学习阶段(原则上不超过4年);
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阶段(原则上不超过2年),整个培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培养年限从学生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开始计算。
【论文撰写】
通过第一阶段的学员,在当年8月中旬-9月中旬选择导师;
当年11月中旬-12月初安排开题答辩;
通过开题答辩的学员在次年3月进行预答辩;
通过预答辩的学员在3月底-4月中旬提交论文盲审查重;
通过盲审查重的学员在5月初进行正式答辩;
通过正式答辩的学员在6月中旬授予硕士学位。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1、通过我校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考核。
2、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国考”)。
3、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在半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通过。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课程学习考核以及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超期未完成者,本次申请无效。自通过全部考试之日起,申请人须在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并通过。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者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按照《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闽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申请授予闽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证书颁发】
修完所申请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闽南师范大学颁发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证书(结业证书);
符合相关条件的学员,可以按照《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授予硕士学位。
【项目性质】
本项目在性质上属非学历教育,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
【学习流程】
提交报名申请-预审通过-入学缴费-发放入学通知书-开课注册及现场确认-学位统考报名(每年3月中旬)-参加考试(每年5月,单科成绩60分及格)-结业-通过论文答辩-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