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位条例》的规定,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都可以按照《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这对于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干部队伍建设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申请人通过了学位授予单位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并通过了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
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在现行的向毕业研究生授予学位的渠道之外,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的渠道,其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学术性和政策性强。
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是指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不需参加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便可申请参加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修满学分后,如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即可与在校研究生一样做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后申请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