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工业大学针对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海外申请)的实施办法
(适用于2016 年9 月入学)
1、概要
东京工业大学针对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的公派研究生计划“国家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招收2016 年9 月入学的攻读博士学位的中国留学生。并对入学合格者中认定优秀的学生给予免交审查费,入学金以及学费的待遇。
2、入学时间 2016 年9 月23 日
3、招生课程 在职博士学位课程
4、招生人数 各专业,学院 若干名
5、报名资格
报名者须拥有中国国籍,符合以下(1)(2)项条件者具有报名资格。
(1)须为申请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设立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
(2)须为预计2016 年9 月22 日毕业的中国各大学研究生院在读硕士生(包括修完硕士课程在读的博士课程1 年级学生)。但不包括在日本国内居住者。
6、申请材料
参照国际研究生院项目(B)招生简章(参照本校申报网址)
7、申请截止日期
参照国际研究生院项目(B)招生简章
(报名材料必须在2016 年1 月12 日之前寄至东京工业大学学务部入试课)
8、审查方法
参照国际研究生院项目(B)招生简章
(将对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网络面试进行选拔)
9、公布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将于2016 年3 月上旬通知并寄送给申请者本人
此外,将于2 月底之前向认定优秀的学生寄送拟录取通知书以及免交学费的证
明信。
10、审查费,入学金以及学费
将从入学合格者中选拔优秀的学生给予免交审查费,入学金以及学费的待遇。
其他的入学申请者,需在2016 年6 月24 日之前交纳审查费。交纳方法另行通知。对超过2016年6 月24 日期限未交纳审查费的入学申请者,即使是入学合格者,其入学资格也将被取消。
入学申请者需在9 月办理入学手续时交纳入学金和学费。
审查费 3 万日元 (6 月24 日交纳)
入学金 28 万2 千日元 (9 月15日、16日(暂定)交纳)
学 费 53 万5 千8 百日元(一年) (9 月15日、16日(暂定)交纳)
另外,对于已获得优秀认定并已收到了免交学费等证明信的入学申请者,倘若未能
获得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的奖学金,其免交学费待遇的资格将被取消,该入学申请
者必须在2016 年6 月24 日之前交纳审查费,并在9 月15日、16日(暂定)办理入学手续时交纳入学金和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