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大行政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是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一个重要专业,疆大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设有政治学系、社会学系、公共管理系三个系。学院有政治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行政管理二级学科硕士点;有自治区人文社科基地“中亚地缘政治研究中心”;有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学、社会工作等7个本科专业。疆大行政管理在职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培养方案
如下:
一、概述:
疆大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前身是疆大政治系。1993年,经学位办批准设立行政管理本科学位点。2000年,经学位办批准设立了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这是新疆高校中最早获得授权的行政管理硕士学位点。为打造一批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疆大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充分利用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优势,特举办在职攻读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训班。
二、培养目标及要求:
行政管理硕士专业是为适应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其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成为能独立从事行政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工作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政管理教学和科研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基本要求包括: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2、掌握行政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能够综合掌握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分析方法;
3、具备从事行政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
4、比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5、身心健康。
三、 培养对象和要求:
主要各级机关、社会团体的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及其他有志于从事公共管理在职研究生的社会各界人士。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人员。要求:获得学士学位后、有二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或经所在单位推荐的优秀在职人员。
四、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行政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一年集中几次学习。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紧密结合,学制二至四年,学习分为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撰写两个阶段,学生至少要修满40个学分,核心课程不少于20学分。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行政管理硕士学位。
2、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等多种教学方法,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把握公共管理学科前沿,又要密切结合公共管理实践。把课堂讲授、研讨、案例分析,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多形式有机结合,强化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增强与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吸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人员参加各个培养环节的工作。
3、认真组织集中的实践活动,有明确的考核要求和成绩评定办法。重视和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五、培养方向:
研究方向一: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
研究方向二: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研究方向三:公共危机管理
研究方向四:社会管理创新
六、课程设置
必修课:
列经典著作选读、外国语、管理学理论与研究、行政学理论与方法、政治学基础理论、公共管理学、民族自治地方行政管理、公务员制度专题、公共危机管理、公共经济学
选修课: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比较政府制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组织行为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公共政策分析、社会管理创新理论研究、民族理论研究、社会保障概论
七、学位获得的方式和收费方式:
1.完成所有规定进修课程并通过考试后,由我校研究生院颁发钢印结业证书,注明达到研究生课程同等学力水平。
2.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并且通过外语、公共管理学科综合水平国家统一考试及疆大大学规定的研究生课程考试,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授予疆大在职研究生管理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