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南昌大学在刑法学、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应用心理学、体育人文社会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新闻学、外科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等9个专业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三、考试科目、方式与录取原则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专业基础课,共计3门。
1、政治理论。由南昌大学自行命题。
2、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成绩当年有效。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3、专业基础课。由南昌大学自行命题;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各相关招生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及其参考书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录取原则
录取分数线由南昌大学自行划定,南昌大学将根据考生的、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的考试成绩以及复试的面试成绩在招生限额内择优录取。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