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高等(中职)学校教师在职攻读金融学硕士学位是为培养高校(中职)教师、提高教师层次和教学质量,专门设置的一种利于教师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培养模式。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高校(中职)教师硕士学位是经济学领域的一种专业性硕士学位,它与经济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主要目的是正规、系统、专业化地培养高等(中职)院校的基础课、公共课、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的教师队伍。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以金融在职研究生专业和贸易专业为主线,设有:金融学系、国际经济贸易系、经济学系和证券期货研究所,青岛应用经济研究中心挂靠经济学院。学院拥有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海洋经济学4个本科专业以及财政学、金融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区域经济学5个硕士点,并且拥有:金融学(含保险学)高等(中职)学校教师硕士学位授予权、金融管理方向-投融资项目管理和物流工程专业的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金融学(含保险学)MBA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包括: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国防经济学)在职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基地、国家社会科学创新基地骨干单位。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先后在省内外为政府机关、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举办各种形式的金融学、保险学、财政学、劳动经济学等研究生班、培训班20多个;同时也为社会在职工作人员举办自组形式的金融学、保险学、财政学、劳动经济学等研究生班、培训班10余个,共计培养同等学历研究生近2000人;在具有学士学位的学员中,申请并获得硕士学位的比例高达70%以上。在已毕业的学员中,90%以上的学员均创造出了优良的业绩,已经成为单位部门的重要骨干;其中有75%的学员获得了各种技术、行政等职务的升迁,20%的学员获得了理想的工作岗位,部分学员在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一、高校(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
1、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的教师。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
3、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除因其它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二、高等(中职)学校教师在职攻读金融学硕士学位课程设置:
1、公共课:政治理论课、外国语;
2、学位主干课: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应用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当代金融理论、商业银行经营、保险经济学、公司金融、利息理论、金融工程、财政理论与实践;
3、专业选修课:金融市场、保险精算学、应用经济方法论、金融投资学、保险经营管理学、税收筹划、金融学史等。
三、考试方式:
1、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2、专业综合考试:专业综合考试(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一张试卷,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考试工作于每年12月中旬结束。
四、学习方式: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业余授课,也可以脱产、半脱产、或部分时间集中学习,学制为2年。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要求修满32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修满19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