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对外经贸大学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的相关规定,除大学专职教师、定向骨干生、定向对口支援考生不需要调档外,其余考生必须将档案存入对外经贸大学,考生如不按时将档案调入对外经贸大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所报考的导师和学院要承担相应的处罚措施。高校专职教师需向报考的学院提交证明材料,复试时未提交的需补交。
2、档案填写到单位即可,不需要填写到二级单位,档案填写不要夹带地址信息。
3 、录取通知书寄送考生本人,由考生转交档案部门。
4、一旦确认“录取通知书地址、邮政编码、移动电话”无误,“收件人”将默认为本人,原则上不要由他人代转,以免丢失。如该地址不是本人收信地址,务必注明该地址所属收件人“转”考生本人,通信地址格式要完整、有效。
通信地址格式如下:
例如:××省××市××区××路(街道)××号
5 、写明具体地址
家庭地址:要明确写上“××小区××栋(楼、幢)、×单元×号。
严禁通信地址采用简写模式。
6、被拟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开学报道时不能出示硕士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7、未能通过教育部全国录检会审核的拟录取考生,对外经贸大学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8、根据对外经贸大学《关于博士生住宿管理的补充规定》,对京外专职教师身份的博士只提供两年住宿。京内高校专职教师身份的博士生不提供住宿。
9、录取通知书寄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