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新能源学院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方向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课程班(在职博士)聚焦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重大战略需求,为我国乃至世界培养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和科学研究人才,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及关键技术研发,推动可再生能源行业技术进步。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为主要研究对象,揭示可再生能源发电中能量转化、传递及储存的机理、规律及现象,研究可再生能源发电侧抑制波动与智能控制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开展新能源器件装备研制,为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并网提供理论和技术基础。从可再生能源发电侧与电网侧相互影响和耦合为出发点,重点研究和突破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发电过程中的共性规律、现象、及应用,并开展可再生能源的储能技术研究,丰富电气工程、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这两个一级学科的内涵和外延,为大规模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发电及利用奠定科学基础,培养高端研发及管理人才。
“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是华北电力大学新能源学院在“电气工程”与“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两个一级博士学位点下,自主设立的二级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一、申请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3、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及专业知识基础,各学院可制定各学科具体的申请条件。
4、申请人须与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先联系确认同意后再申请。
二、主要研究方向
01 太阳能发电理论与技术
02 风力发电系统理论与技术
03 生物质能发电理论与技术
04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技术
05 其他新能源理论与技术
三、导师
宋记锋(01 05) | 林 俊(04 05) | 丁迅雷(01 04) | 董长青(03 05) |
赵 莉(03 05) | 王体朋(03) |
四、课程设置
要求博士生在基础理论方面,应进一步掌握现代数学等高层次的宽厚的基础理论,为研究方法的创新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在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中以研究型的专业基础课程为基础,以加强博士研究生的学术理论训练为主,使学生把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博士生的课程设置分学位课、必修环节和任选课三大类。学位课分公共课、基础理论课、专业核心课。
五、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学校从三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
1、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
学校对各专业的博士研究生课程进行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按照相同专业在校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考试,考试每年举办两次,一般为每个学期末,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各科成绩合格后,由研究生院出具成绩单并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
2、科研水平和成果的认定
申请人要在申请论文答辩前完成拟申请学位的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关于学术论文发表与科研成果的要求,通过答辩资格审查才能申请答辩。
3、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申请人应当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以最后一门考试时间为准)提交博士学位论文,并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否则当次申请无效。
六、博士学位授予
申请博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1、获硕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满五年以上。
2、从资审通过之日起六年内完成了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3、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华北电力大学博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博士学位证书。
七、有关说明
1、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只有博士学位证书,无博士毕业证书。
2、申请人如未按时完成学校所规定的任何环节均视为本次申请无效。
3、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博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单位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4、培养费缴纳等事宜详见录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