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是面向企业和政府经济管理部门高级管理人员的硕士层次教育。EMBA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有良好的商业道德,具有较强开拓创新能力和领导能力,掌握系统的现代管理知识和国际经济、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具有国际经营战略头脑和总揽全局的决策能力,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企业家和高级职业经理人。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1、研究生毕业后,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实际工作经验者;
2、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实际工作经验者;
3、大学专科毕业后,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实际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二、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
1、笔试:笔试为综合考试,内容包括基础数学、逻辑推理、管理知识(包括案例归纳与分析)和英语测试4部分。
2、面试: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领导素质与培养潜力。
三、录取
录取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根据申请人的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在职研究生招生工作每年开展两次。每次招生工作结束后,管理学院将录取名册报研究生院和全国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四、培养方式
根据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参考性培养方案,制定学员个人培养计划。EMBA教学采取不脱产方式进行,实行学分制。学习期限不少于1年半,最长不超过5年。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针对高层管理人员在职学习的特点,提倡互动式教学和案例教学。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核心课、主要选修课和专题系列研讨课等。课程学分不少于32个学分(不含学位论文),不少于16门课程。其中,必修课程与核心课程不少于10门,课内总学时不少于500学时。
六、学位论文
EMBA学位论文要求在详细了解企业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所学的经济管理知识,有针对性地提出对企业发展有指导意义的实施计划和举措。
七、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1、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者向管理学院提出答辩申请。
2、申请答辩者领取有关表格后按要求办理答辩手续。
3、学位论文应经管理学院组织3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导师本人不得作为论文评阅人。评阅人中必须有1位是我校和学员所在工作单位以外的专家。
4、在论文评阅通过后,由申请人本人携带申请答辩应送审的材料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办理答辩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方可安排答辩。
5、管理学院组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般为5人,应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其中至少有1位是我校和学员所在工作单位以外的专家。答辩委员可以是论文评阅人。导师本人不得作为答辩委员。每个答辩委员会应聘请秘书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