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在职研究生培养工程硕士的指导思想是为实施科教兴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服务,促进科技、教育、经济紧密结合,为我国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和输送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增强我国企业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招生领域:
1、轮机工程学院
01 轮机管理工程
02 轮机自动化与智能化
03 船舶机电一体化
04 船舶动力装置与系统
05 船舶危管防污与节能
2、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6 现代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理论与方法
07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结构性能与安全性
08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水动力性能
09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制造工艺技术
10 “绿色”船舶与海洋工程
11 海洋工程施工技术与装备
12 沉船打捞技术与装备
13 饱和潜水技术与装备
14 救助技术与装备
三、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跟班读”的方式;
五、学制:3年。
六、授予: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凡符合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