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大在职研究生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华中师大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专业基础课。其中政治理论为复试科目。
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
三、华中师大在职研究生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
计划招生60人,录取分数线由学校根据考试成绩自行划定,择优录取。
高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体育教育训练学、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英语语言文学、基础数学、无线电物理、
有机化学、行政管理、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
四、教学与学位授予
学习年限一般为2-4年,其中全脱产学习时间为1年。学员从第1年春季开始,按照统一要求不脱产自学外语等部分硕士生课程,秋季与当年硕士生同时入学,全脱产学习1年,修完全部课程并初步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和指导教师。然后回选送学校,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用半年至两年半的时间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再到华中师大修改论文、进行答辩、申请学位。通过论文答辩和有关审查者,授予硕士学位。
华中师范大学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规定考生必须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因此不可以考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但是可以考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在职研究生中除了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