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数学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
01 课程与教学论
02 基础数学
03 计算数学
04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5 应用数学
06 运筹学与控制论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数学专业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7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未毕业的自考生,必须在网报时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未毕业自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报考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