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项目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形成合理的整体性知识结构,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作出决策和管理事务的基本能力。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在职研究生、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高水平大学。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理论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数学、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公共管理学等“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农业科学”“工程科学”“一般社会科学”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
【专业领域】
035101法律(非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单位的退学手续。
6、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7、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初试科目】
1、法律(非法学):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1英语(一)、242德语任选一门
科目三: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科目四: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2、法律(法学):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1英语(一)
科目三: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科目四: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复试科目】民法学;
【参考书目】
《民法学(第二版)》(上、下册)民法学编写组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专项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习地点】仙林校区
【学 制】法学2年,非法学3年;
【学 费】10000元/人/年;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