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注重培养学生的国际商务技能和国际商务创新开拓能力。聚焦当前国际经济关系及商务合作发展的新趋势,整合我校经管类学科校内外优质办学力量,发挥我校法学学科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资源优势,凸显“法商融合”复合型在职研究生人才培养特色,强化商务实践育人应用能力培养,以适应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国际商务人才的新要求,重视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力的培养,多元化实践教学特点突出,与各类大中型专业外贸公司、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跨境电商企业、有关行业协会等建立实践基地,定期聘请实际部门有丰富经验的专家讲课或开设讲座。充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启发式、研讨式教学方法,理论与实际紧密相联,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部分课程采用国外原版教材并用英语授课,以提高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
一、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学制:二年。
三、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采取日常上课(即周一至周五)的形式,学校安排住宿。
四、国际商务硕士学习类型:
按照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合同培养;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