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高等学校教师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西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高校,现设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研究生专业设置:政治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旅游管理,新闻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应用数学,理论物理,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化学工艺.
一、高等学校教师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二、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至4年,最长不超过5年。根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校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其中,至少应有半年全脱产学习。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广西大学在职研究生,一般对考生年龄不要求。广西大学坐落于风景如画,有着“绿城”美誉的广西首府南宁市,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也是教育部和广西共建的省部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建设高校、“一省一校”高校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