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陕西师范大学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专业有11个,招生人数共80人,欢迎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教师、高校学生辅导员积极报考。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是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精神,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而新增设的一种学位类型。在遵循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的同时,为高等学校在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开辟途径,系统招生,规范培养,保证质量,为改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和进一步发展高等教育积极创造条件。
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学生辅导员通过学校推荐报考,参加全国统一安排的入学考试,择优录取。入学后培养参照我校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可授予相应学科的硕士学位。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除因其它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三、陕西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含高校辅导员)、
教育学原理、基础心理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代史、
基础数学、无机化学、旅游管理。
四、教学方式及管理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制为2.5至4年。培养将参照我校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同时加强教育理论、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在校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食宿自理)。考生被录取后由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干部教育学院负责培养管理工作。
五、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一般为32个学分),成绩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按规定程序授予相应学科硕士学位。
报考陕西师范大学高等学校教育在职教育硕士要参考当年学校招生计划。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教育硕士学位报考条件: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3、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