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面向区域环境污染控制与资源高效利用重大需求,培养具有坚实理论基础和宽广专业知识的资源与环境领域专门应用型在职研究生人才;掌握解决资源与环境领域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与方法,具有创新意识,能独立进行资源环境工程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运行和管理的应用型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毕业后学生广泛服务于宝武集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上海城投、华东设计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南京所等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
资源与环境学位点具有多层次学科支撑,拥有本—硕—博及博士后全链条培养体系。现有有机复合污染控制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上海资源环境新材料及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多介质环境协同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研究平台;拥有院士领衔,杰青、长江学者为学科带头人,优秀年教师为骨干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上海在职研究生与宝武集团、上海城投、中国石化、上海环科院等大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长三角腹地城市(无锡、嘉兴、绍兴等),布局了多个成果转化产业研究院;
【研究方向】
01 固体废物的资源化与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02 污染辐射控制原理与方法
03 毒害污染物的物理化学特殊处理技术与原理
04 水污染与大气污染控制技术与装备
05 生态修复技术
06 环境污染的健康效应
07 纳米材料生物效应
08 环境与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09 污染物催化降解
【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A、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B、修过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本科课程,并提供该专业本科八门课程合格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盖章证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初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02数学二、927环境化学;
【复试科目】综合专业知识(包含专业英语);
【参考书目】
《环境化学》(第2版)戴树桂等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环境化学》 朱利中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7年;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
【学 制】2.5年;
【学位授予】
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凡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专业硕士就是与学术硕士相对的一种硕士学位,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在职研究生方面专业硕士属于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每年12月参加与全日制研究生同时进行的全国统考,经过初试复试后方可入学。专业硕士比较热门的专业有法律硕士、教育硕士、金融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报考条件是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管理类专业还会要求考生的工作年限。非全日制研究生属于学历教育,毕业后可以获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双证。
同等学力申硕则是先学后考,一般大专及以上学历就可以报名学习,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本科学历且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学员可以参加申硕考试申请硕士学位。
上海大学法律硕士初试考试科目:1.101思想政治理论2.201英语一3.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5.复试科目: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中国法制史。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特定法律职业为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以及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的应用型和复合型法律人才及管理人才。
上海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上海大学法学院经过30余年的发展,已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法律金融学、知识产权管理等两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形成了一支以全国著名教授为学科带头人、以高层次人才为骨干,梯队结构合理、教学和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