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在职研究生依托环境与化工学院,以环境工程系、化学工程系、环境污染与健康研究所、辐射应用研究所和清洁能源研究所为培养基地,开展环境污染与健康、环境中持久性有机物的处理方法与技术、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及安全处置、环境污染模拟与控制和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等方向的污染控制理论、技术与装备研究。目前重点研究环境中毒害有机污染物对于人类健康的早期效应,研究毒害有机污染物在极端条件下(如射线、超临界、强磁场)的降解机理以及微生物净化机理,研究土壤、大气、地下水污染控制理论与修复技术;同时按照循环经济和产业共生的要求,探索环境资源循环转化与利用的新理论和新方法。中科院院士傅家谟研究员为学科带头人的“环境污染与健康”研究所,在环境污染与健康研究领域己形成明显特色,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同时围绕“环境污染与健康”,本学科点在核技术应用、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与资源化、超临界流体技术三个研究方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方向:
01 环境污染控制与治理
02 固体废物的资源化
03 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04 绿色工艺与清洁生产
05 辐射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
06 环境生物技术与生态工程
07 环境管理与评价
08 环境污染监测
三、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招生考试;
四、学习方式:按学习方式的不同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采取集中学习和业余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五、学制:3年。
六、授予: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凡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