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在职研究生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本专业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本硕士点的特色是紧密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研究新时期马克思主义理论新发展、党的中心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和思想政治教育新规律。本专业现有教授8名,副教授20多名。近5年来指导教师曾经或正在承担的国家级研究项目8项,省市级研究项目24项。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除因其它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二、研究方向
01 和谐社会与科学发展观研究
02 马克思主义与价值观教育
03 社会转型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三、招生人数:3名
四、学习年限及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2.5年
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年,全脱产学习不少于0.5年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
五、参考书目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张耀灿,高等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