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项目以“厚德明法、博稽中西”为办学理念,强化“法律+外语”的特色,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德才兼备、能直接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应用性、高层次的涉外法律人才。法学在职研究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形成合理的整体性知识结构,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作出决策和管理事务的基本能力。
【专业领域】
035101法律(非法学):
01 涉外法治人才
02 涉外律师
03 国际仲裁
04 法律
05 小语种+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
01 法律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且具备完成报考专业培养方案的能力;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初试科目】
1、法律(非法学):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任选一
科目三: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科目四: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2、法律(法学):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任选一
科目三: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科目四: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复试科目】702刑法、民法;
【同等学力加试】959民事诉讼法、960经济法学;
【参考书目】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大纲》;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试指南》;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分析》教育部考试中心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复试书目】
702刑法、民法 :
《民法学》第六版,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法律出版社;
《刑法学》第十版,高铭暄、马克昌,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同等学力加试书目】
959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第九版,江伟、肖建国,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960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第三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经济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习地点】大学城校区
【学 制】法学2年,非法学3年;
【学 费】
法律方向:18000元/学年;
涉外法治人才、涉外律师、国际仲裁和小语种+法学方向22000元/学年;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参加全国统考,经过初试复试后方可入学。每年10月进行网上报名,12月参加初试,次年3-4月参加院校组织的复试。
报考条件是: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关注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