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与心理学院(金融社会工作/社会调查与政策评估/公益慈善事业管理)方向社会工作硕士MSW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培养系统掌握社会工作理论、方法和技能,并将其熟练应用于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公益慈善和政策评估等实务领域,具有良好的财经素养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在职研究生高级社会工作复合型人才。社会学在职研究生需掌握与专业学习、同行交流和职业发展等要求相匹配的外语水平,能够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政府机关、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相关研究机构中从事服务、管理和研究等工作。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教育部直属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有应用经济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应用经济学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和会计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工商管理、统计学等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世界经济等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和经济信息管理、跨国公司管理等交叉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拥有金融安全工程、战略经济与军民融合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统计学在职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公共管理学、法学在职研究生、社会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工商管理、会计、法律、公共管理、金融硕士、审计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全国保险、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我校;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专业领域】
1、金融社会工作
金融社会工作方向是社会工作和金融服务相互结合的一个专业和实务领域,是全球社会工作的一个新兴领域,它是指通过改善个体和家庭的金融能力来帮助他们实现经济利益,并进而促进个体和家庭的全面福祉(包括非经济的福祉,例如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行为健康和家庭幸福等)。
金融社会工作方向MSW 学生应掌握社会工作基本原理与实务方法,还应具备一定的金融学基本知识,并拥有将二者结合熟练开展特殊人群金融赋能的干预服务能力,以及通过金融赋能干预服务进一步掌握全面的综合研究能力,描述、解释和预测服务对象金融能力、金融服务供给、普惠金融服务政策对其的多重影响。
金融社会工作的主要应用领域包括金融机构及其普惠金融服务部门或服务项目、从事企业社会责任项目设计和调研分析的咨询(研究)机构、开展精准救助的政府部门或非营利组织等。
2、社会调查与政策评估
公益慈善事业管理方向是从社会工作与管理的立足点出发,结合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最新趋势,创新性地开展面向未来社会的公益慈善事业高级管理人才。近年来,公益慈善领域的金融化产生了公益慈善金融(Social Finance)这一热点议题,它主要涵盖了公益慈善基金、公益性小额信贷、公益慈善信托、公益保险、社会影响力投资、社会效应债券、捐赠人建议基金等方面,是当前和今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公益慈善学历教育和人才培养,金融、财务维度的知识融汇是不可或缺的,更要加强公益慈善金融的学术研究和相关实践。
公益慈善事业管理方向将实现培养科学知识和家国情怀兼具的公益慈善专业人才、扩展对公益慈善金融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三重目标。
3、公益慈善事业管理
社会调查与政策评估是运用定量和定性等社会研究方法来帮助进行社会政策的制定和评估,从而为社会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对各类社会政策和社会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科学评估。中央财经大学MSW 结合社会学系在社会调查研究方面的优势,使学生掌握在社会工作评估与社会政策分析领域的理论、方法和技能。
社会调查与政策评估方向的MSW 学生应掌握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的原理、数据收集和分析的方法、政策和项目评估的方法。社会调查与政策评估的主要应用领域或机构包括政府和事业单位的政策研究部门、企业的客户关系管理和市场营销部门、开展政策倡导和政策评估的非营利组织等。
【招生对象】
1、教育、民政、劳动、社会保险和卫生部门的管理人员;
2、工会、青少年、妇女、社区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优秀在职人员;
3、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优秀工作人员;
4、有意于从事社会工作的社会各界精英人士。
【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考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
科目三:331社会工作原理
科目四:437社会工作实务
【参考书目】
331社会工作原理:
《社会工作概论》李迎生,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现代社会工作理论》[英]马尔科姆·派恩著,冯亚丽,叶鹏飞 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37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委会,中国社会出版社;
【复试科目】
社会工作专业基础综合
(1)社会工作基础知识(50%)
(2)社会工作综合能力(50%)
【复试参考书目】
《现代社会福利思想》第二版,钱宁,高等教育出版社;
【推免招生】
本专业面向全国院校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我校和学院接收推免生相关规定,申请免试攻读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少干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名条件、录取等其他事宜,均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和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相关文件执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并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考生填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后,到生源所在地省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并按各考点要求进行报名。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 制】2年;
【学 费】全日制20000元/学年;
【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授予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