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公共管理硕士(简称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需要,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一、内蒙古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2、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3、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
MPA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任选一种)、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共计4门。
1、政治理论由内师大单独组织,复试时进行考试。
2、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为全国联考。
三、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四、招生名额:总计40,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五、学位授予
修完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的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等规定的培养环节后,内蒙古师范大学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内蒙古大学公共硕士MPA在职研究生每年招生,内蒙古大学MPA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精神,掌握坚实的经济管理基础理论和系统的工商管理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勇于开拓创新的职业经理人和企业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