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坚持“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方针,以培养德才兼备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为目标,是首批“河南省复合型、实用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法学院获批法学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法学院现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四个二级学科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一、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学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除外)。
4、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6、同等学力、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军队院校、国外学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考生均应主动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7、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8、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二、专业方向:
01 法律(非法学)(全日制)
02 法律(法学)(全日制)
三、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或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或非法学);
四、复试科目: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五、学 制:基本学制为2年,学习期限为2至3年。
六、学习方式:授课地点主要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
七、学历与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学生毕业和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将颁发教育部认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属于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经过初试复试后方可入学。2017年毕业的本科生可以报考法律硕士,具体在职法律硕士报考条件如下: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学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除外)。
4、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6、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在职人员也可以选择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在职研究生进行学习,同等学力申硕免试入学,一般大专及以上学历就可以报名学习,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本科学历且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学员可以参加申硕考试,通过申硕考试完成论文答辩后可以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