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广泛了解国内外财税领域最新研究动态,能够有创造性地提出新观点、理论、方法或创新性地利用最新研究成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社会输送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良好的科学素养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在职研究生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财政税务学院是河南省最早获批的财政学在职研究生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税务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成果显著,教学资源丰富。专业就业领域相关度高,在财政税务机关、金融行业、财税中介服务机构等社会领域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受到普遍赞誉。
一、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学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
4、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6、同等学力、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军队院校、国外学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考生均应主动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二、专业方向:税务(全日制)
三、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433税务专业基础;
四、复试科目: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学 制:基本学制为2年,学习期限为2至3年。
六、学习方式:授课地点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
七、学历与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学生毕业和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将颁发教育部认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