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为机关部门、社会组织及其它机构培养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现代化治理理念、具有宽厚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工作能力、精通具体公共领域的专门管理技术,能从事公共管理在职研究生、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实践的高层次专业性人才。
一、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学历,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
二、专业方向:
01 政府管理
02 教育行政管理
03 数字政府管理
04 城市化与环境资源管理
05 社会保障与管理
三、考试科目:199管理类综合联考、204英语二;
四、初试参考书目:国家联考大纲。
五、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思想政治理论:《政治学原理》,王惠岩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
公共管理学:《公共管理学》,黎民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
六、学 制:3年。
七、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时需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安排住宿等。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学历与学位
在职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学校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