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刷学院艺术硕士(艺术设计方向)研究生围绕印刷、出版设计行业的需要,确定了"传媒类、应用型、行业性"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定位,能够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行业需求为目标,以提高综合素养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积极落实"理论学习、项目案例研究和实践创作相结合"的在职研究生培养模式。
一、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在毕业后完成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4-6门的学习(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绩单),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研究方向:
01 设计艺术学院:平面艺术设计;
02 设计艺术学院:插图艺术设计;
03 新媒体学院:新媒体艺术设计;
三、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艺术基础理论、设计实践;
四、推荐书目:
1、王宏建.艺术概论.文化艺术出版社;
2、贺西林,赵力.中国美术史简编(第二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3、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美术史系外国美术史教研室.外国美术简史(彩 插增订版).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
4、李江. 中国设计史纲.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
5、张夫也. 外国设计史.桂林:广西美术出版社;
五、复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调剂: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
七、录取:
1、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录取还须遵循当年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学习形式:全日制学习。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条件者,可获相应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