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区委党校政治学在职研究生培养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办学要求,从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党性修养等方面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立场,全面掌握政治学基础理论和拥有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强的,能够胜任机关、非政府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一、招生对象
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现职干部和军队、武警系统现役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工作经历满2年;
5、经所在单位同意,能保证到校学习和在职自学。
注:以上5项条件同时具备,方可报名。
三、招生专业:01 政治学
四、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政治学原理:《现代政治学原理》(第四版),石永义等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党史:《中国共产党简史》,本书编写组,人民出版社;
3、公共考试科目:政治理论
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第一版),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
0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问题》,国家行政学院,人民出版社;
五、学 制:三年。
六、学习地点:校本部;
七、培养方式:采取周末集中面授与平时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八、授 予:
宁夏在职研究生学员学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颁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研究生毕业证书。
九、现场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1、报考登记表一式两份(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2、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大学本科学历学信网认证报告(党校学历除外);
4、报考校本部专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到宁夏区委党校研究生部复审,复审通过者按规定缴纳报名费180元。报考中卫市委党校、石嘴山市委党校教学点考生,在教学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缴纳报名费。
十、注意事项
1、“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一栏要有“符合条件,同意报考”字样,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负责人名章或签名,该表作为学籍材料装入学员人事档案;
2、组织人事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不在同一单位时,由组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说明;
3、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已经录取者取消其学籍,并向其所在单位和上级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