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适应社会各相关职业领域要求、具备从事某一特定职业所必需的心理学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在思想素质、心理学的知识应用和能力上全面协调发展的人才,特别是在教育与发展、临床与咨询两个领域能够开展心理学应用工作的高层次在职研究生人才。
一、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方向:
三、初试考试科目: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4 英语(二);
347 心理学专业综合;
四、复试考试科目(笔试):心理学专业综合;
五、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普通心理学、心理学研究方法;
六、参考书目:
1、《普通心理学》彭聃龄,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心理学研究方法》(第2版,黄希庭、张志杰,高等教育出版社;
3、《变态心理学》,王建平、张宁、王玉龙、朱雅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心理咨询的理论与实务》(第2版)江光荣,高等教育出版社;
5、《人格心理学-理论、方法、案例》(第二版)徐学俊,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6、《社会心理学》孙健敏,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7、《发展心理学》林崇德,人民教育出版社。
七、学习年限:2-3年。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八、学位授予:
申请学位的心理学在职研究生应根据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