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城乡规划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系统掌握城乡规划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熟悉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了解城乡规划领域国内外的发展状况及其趋势。善于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具有创新型的思维和综合运用学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协调与组织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国际视野,熟练使用计算机,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承担城乡规划领域的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专业领域】085300 城乡规划硕士
【核心课程】
乡村规划研究、现代城市功能与结构、城市设计理论、城市规划系统工程、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经济学原理、城市历史遗产保护、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城规专业)、城市与区域研究专题、城市交通学、城市规划设计、专业英语(城市规划硕士)、城市发展战略与政策、城市设计;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需提供现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写明:知晓该考生情况并同意该生报考研究生)。
【考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1英语(一)
科目三:356城乡规划基础
科目四:446城乡规划设计
【考试大纲】
446城乡规划设计科目:
考试时间为3小时,使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统一答题纸,需自备绘图工具,但不得自带图纸和图板。
【推免招生】
本专业面向全国院校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我校和学院接收推免生相关规定,申请免试攻读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项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并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考生填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后,到生源所在地省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并按各考点要求进行报名。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习地点】北京校区
【学 制】2年;
【学 费】10000元/年;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授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