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学院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以应用法学、行业法学、特色法学为基本着力点和发展特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法学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扎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学科前沿动态,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并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的突出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与实干精神,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在职研究生人才。
【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关注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7、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专业领域】
01 法律(非法学)
02 法律(法学)
【核心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法(上)、刑法(下)、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
【考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选一);
科目三: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科目三: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科目四: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科目四: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学习方式】全日制。采取周中晚上和周末上课方式,每周日(一天)。学习期间有适当的集中上课安排。
【学 制】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2.5年。
【学历学位】
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学校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