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以及各行业领域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在职研究生人才。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具备在具体案件中进行法律推理的能力;掌握诉讼主要程序,熟练从事法律事务代理和辩护业务;熟练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法学在职研究生熟练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能。
【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7、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专业领域】
01 法律(非法学)
02 法律(法学)
【考试科目】
1、法律(非法学):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1英语(一)
科目三: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科目四: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2、法律(法学):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1英语(一)
科目三: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科目四: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复试科目】民法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法理学、宪法学;
【复试书目】
法理学:
《法理学》第二版,葛洪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宪法学:
《宪法》第三版,周叶中,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习地点】流芳校区
【学 制】3年;
【学 费】全日制10000元/学年;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